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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3013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子公司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 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报告人以及其他因公司工作关系接触到信息的工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