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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0012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AVCiTAVCiT(SZ:001229)2025-08-26 13: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董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魅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并应当 1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