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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AVCiTAVCiT(SZ:001229)2025-08-26 13: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 东会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由 7 名 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