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0012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