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限 售期出售股票、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限制行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