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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30040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BOJI CROBOJI CRO(SZ:300404)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制度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