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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30040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BOJI CROBOJI CRO(SZ:300404)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 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1 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或关于成员人数的法定或规定要求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 人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 战略规划,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