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薪酬与绩效评价相联系的机制,从而有 效地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设立,是董事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并执行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 标准和程序、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的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本 细则涉及董事绩效考评的内容不适用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该董事的任职期限一致。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