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任职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 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