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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CVTECVTE(SZ:002841)2025-08-26 13:07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 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 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 , 且至少包含一名常居香港的人士。公司独立董事的组成及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