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 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