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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CVTECVTE(SZ:002841)2025-08-26 13:07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 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 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 上职称、博士学位或注册会计资格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