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CVTECVTE(SZ:002841)2025-08-26 13: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 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 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 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一)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