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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CVTECVTE(SZ:002841)2025-08-26 13:0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 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员,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辞 职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但存在不符合董事任 职资格的除外。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