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 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 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 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 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