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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制度和相 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