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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 任。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在任职期内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从事金融、财务、会计、投资等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 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