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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 |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 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 三、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子 公司遵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 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一、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 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 二、公司的事业部及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三、公司对所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分支机构、子公司 的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委派和调遣,直接对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并 报告工作。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