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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