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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其中,董事 由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 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薪酬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董事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 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