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拓电子(00258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O=ij\i=O=\exists i\neq j\backslash\exists i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裁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