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经营班子之间的职 责分工、过渡衔接、协调配合,使董事长更好地履行公司在中长期战略管理、风 险管控、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职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任职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担任, 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四)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清正廉洁,公道 正派;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五)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