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O1∄J\J=O-\exists1\not\exists J\backslash J\exists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 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