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3011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 子公司除外)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 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 设控股、参股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 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企业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和证券投 资等,不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存货投资等对内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