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