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3011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 办法》")和《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在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 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