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 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和提出建议事务,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