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0030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