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0030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