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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家居(6032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MENGTIANMENGTIAN(SH:603216)2025-08-27 07:47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 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 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工作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