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家居(6032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 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或聘任 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 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