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家居(603216)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 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 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 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监察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 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 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