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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深 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重要参股子公司 的负责人; (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