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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洁环保(6883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3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