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6883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2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 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济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复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