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77 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181,70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01,599,986.9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09,433.90 元(不含税)以及税金 198,566.0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8,091,986.97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4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