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财产权利, 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四条 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