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00298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 通讯方式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 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 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 议时,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