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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605018) - 长华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CH AUTOCH AUTO(SH:605018)2025-08-27 09:17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 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证券 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其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