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605018) - 长华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