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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 -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 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印章管理受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以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所称印章包括行政、合同、财务、发票、业务等冠有公司/下属子公司全 称的印章,所有公章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名章须按国务院、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印章按《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印章的分类 3.1 公章:只刻有公司/下属子公司名称的印章。 3.2 专用章:如公司的党委、共青团、工会、合同、财务、发票、报关等业务专用章。 3.3 刻有公司名的部门章:如综合办公室章、人力资源部章、财务部章等。 3.4 董事会印章:董事会专用章。 第四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 4.1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登记、呈批等相关手续,批准后交由综合 办公室按国家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