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