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赛象科技(002337)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TSTTST(SZ:002337)2025-08-27 09:18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担任独立董事的委员中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