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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象科技(002337)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TSTTST(SZ:002337)2025-08-27 09:1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为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