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决策科学性,持续强化 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的合理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天目山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细则的 规定履行职责和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企 业管理或经济学、法律或法学、产品等方面的专家各 1 名(以下简称 "专家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专家委员可以外聘;专家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 可以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