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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提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和任命。 当公司职工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1 人。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