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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