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10890 号 致: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 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