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水平,健全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以 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 立,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二章 董事的产生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人员,不 1 得担任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 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会通过 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