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60380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025 年 8 月)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 ...